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拟于2025年5月8日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交易中心”)开展“峰谷通”产品竞价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2日10:00—2025年5月7日17:00。
二、交易时间
2025年5月8日(星期四)9:30—10:00。
三、产品信息
(一)产品定义
“峰谷通”产品是国家管网集团为燃气电厂、直供液厂等天然气管网下游用户提供的旨在解决用气不均衡问题的天然气调峰服务。产品包括“先存后取”和“先用后还”两种模式。客户可根据自身需要在允许使用额度内进行天然气储存或提取,满足峰谷不平衡用气需求。
产品包括日、周、月度三个系列。其中,日、周系列按先到先得原则采用分散受理方式,月度系列采用重庆交易中心竞拍或挂牌交易方式。本次通过重庆交易中心线上竞拍的是“峰谷通”产品月度系列。
(二)产品卖方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共享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共享运营分公司”)。
(三)产品规模
本次推出“峰谷通”产品月度系列2000万方。
(四)服务周期
“峰谷通”产品月度系列服务周期为连续30个输气日。服务期起始日为合同生效后开始计算,且不晚于2025年5月16日。
(五)服务原则
不影响管网设施安全运行,不影响基础服务合同正常履约,公平公正开展交易、提供服务,满足客户灵活使用要求。
(六)产品规则
1. 产品内容
(1)客户需明确下载点及对应调峰用户。当同一客户提交多个下载点需求时,各下载点之间不能相互调剂使用额度;当同一下载点对应多个调峰用户时,各调峰用户之间不能相互调剂使用额度;单个调峰用户对应额度不得低于最小受理额度。
(2)客户通过已有或新申请的管输服务实现天然气储存或归还,也可通过其他托运商的管输服务代为储存或归还。专门用于“峰谷通”产品的管输服务可豁免照付不议费用。
2. 产品使用
(1)客户通过提交“峰谷通”日指定进行天然气提取和储存服务。首次提取或储存的允许使用额度为所购服务额度,后续提取或储存的允许使用额度计算公式如下:
提取气允许使用额度=所购服务额度+存气累计量-提气累计量;
储存气允许使用额度=所购服务额度+提气累计量-存气累计量。
(2)在服务周期内,可多次、双向、循环使用,但服务周期结束时应确保完成提取/储存气量归零。
(七)收费模式
1. 调峰服务费
“峰谷通”产品月度系列调峰服务费单价通过竞拍交易确定,竞拍底价0.2元/方(含税,下同)。竞拍结束后,未成交的剩余额度将根据管网运行工况变化进行挂牌发售,客户有需求可以联系公告中的国家管网联系人,对接后选择到重庆交易中心摘单。自行摘单价格为本期竞拍最高成交价格的1.2倍。
2. 超额使用费
当实际使用量超过允许使用额度时,客户需按0.1元/方·天单独缴纳超额使用费。
3. 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调峰服务费一次性全额缴纳。调峰服务费金额=调峰服务费单价*竞拍所得调峰服务额度。
履约保障采用保证金或保函形式。“先用后还”模式下,客户需缴纳资源履约和产品使用履约保证金/保函,对应缴纳额度=合同签约额度×4元/方(若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合同签约额度×0.8元/方。“先存后取”模式下,不需要缴纳资源履约保证金/保函,仅需缴纳产品使用履约保证金/保函,对应的产品使用履约保证金/保函额度=合同签约额度×0.8元/方。
(八)气质要求
交付天然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与GB/T37124《进入天然气长输管道的气体质量要求》中一类天然气标准。
四、交易场次信息
类别 | 参数 | 说明 |
交易模式 | 竞拍交易 | 采用竞买交易方式 |
竞拍量 | 2000万方 | |
最大交易量 | 2000万方 | 允许单个交易会员最大交易量2000万方。 |
最小交易量 | 50万方 | 允许单个交易会员单笔最小交易量50万方。 |
最小交易单位 | 10万方 | 允许单个交易会员单笔交易的递增量,只能以此单位的正整数倍申报。 |
起拍价 | 0.2元/方 | 含税价格 |
最大加价幅度 | 0.5元/方 | 单笔加价的最大值 |
最小变动价位 | 0.01元/方 | 出价需为0.01的整数倍 |
倒计时 | 5分钟 | 场次有效申报总量等于竞拍量时,触发倒计时,倒计时时间为5分钟。若倒计时结束时无最新申报或到达交易结束时间,则交易强制结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 |
交易规则 |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 买方每场次的申报价、申报量,以在竞拍时间内向系统提交的有效申报信息为准(有效申报信息指申报时可成交的量价),买方每场次可多次申报,已申报的信息不可撤销或者修改。 |
交收期 | 服务周期为连续30个输气日。 | 服务期限起算日为服务合同生效后开始计算,不得晚于2025年5月16日。 |
交收方式 | 线下交收 |
注: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系统挂单信息,请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仔细查阅。
五、交易资格
(一)买方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国家管网集团托运商资质。对于尚未取得国家管网集团托运商资质的客户,可按照《国家管网集团托运商准入管理实施细则》选择申请成为仅使用“峰谷通”产品的托运商,在办理准入申请时,可用新产品使用承诺函替代上下游资源市场证明文件,准入后仅允许使用“峰谷通”产品,但竞拍前应先与其他具有管输托运业务和天然气资源的托运商签署“峰谷通”产品代为储存或归还协议。报名竞拍时和报名表一并提交至重庆交易中心。
2.由买方原因造成其在报名后至合同期结束前失去托运商资质,导致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买方自行承担。
3.接受国家管网集团服务期间,无重大违约记录。
4.约定调峰用户为国家管网集团下游直供用户。
5.须具备重庆交易中心“峰谷通”产品交易会员资格。
6.应具有完整的天然气交易、交收、结算及风险管理的体系和团队。
7.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不存在重大违约、不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名单之列等。
(二)申请报名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企业请将附件“峰谷通交易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yangrx@chinacqpgx.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7:00。
(三)入围通知
国家管网集团和重庆交易中心收到企业申请表后,根据提交的时间顺序开展资质审核,并于5月7日24:00之前通过邮件发送审核通过的入围通知及电子合同模板等材料,若合同条款与本公告存在部分分歧,按合同条款执行。收到入围通知的企业请于本公告公布的交易时间在重庆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内按时参加交易。
六、服务合同
由共享运营分公司作为主体与客户签署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周期内的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七、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及履约保障
请提前入金并主动查询到账情况,及时将资金由交易资金账户转入对应的交易结算账户,确保交易结算账户可用余额充足,以免无法参加交易。
(一)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保证金
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2%收取,交易保证金按申报金额的10%交纳。
(二)履约保障
交易结束后,未达成交易的买方交易保证金将自动释放,可操作出金;达成交易的买方已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向国家管网集团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在国家管网集团向重庆交易中心发送邮件说明后,买方交易保证金将解冻,买方可操作出金。国家管网集团S级客户可以按照天然气管输服务合同履约保障规则执行。
线上交易完成后,买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向共享运营分公司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且在国家管网集团向买方发送提醒通知7日后仍未提交的,买方交易保证金将作为“峰谷通”产品服务合同违约金由重庆交易中心支付给共享运营分公司。
八、交收及结算
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峰谷通”产品电子合同。交易双方根据电子合同约定,线下开展服务交收和费用支付等工作。
九、交易准备
1.注册。登录重庆交易中心官网-会员服务-入会指南,根据相关指引注册账号,跟踪审批进度。
2.账号绑定及入金。根据《关于交易会员指定自有资金账户的函》提供的账户进行账户绑定操作,并向重庆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进行转账入金,确保交易系统中的保证金及服务费金额充足。出入金操作可登录重庆交易中心官网-会员服务-入会指南-交易会员资金结算业务指引,根据指引内容完成银行账户绑定及入金,确保交易账号余额足以支付交易保证金及服务费。
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活动解释权归国家管网集团和重庆交易中心所有。如需详细咨询,欢迎联系:
国家管网集团:
李 宁:15600608688。
重庆交易中心:
杨若雪:17708333517。
附件: “峰谷通”交易报名表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国家管网集团市场部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峰谷通”交易报名表
填表时间:2025年 月 日
单位名称(盖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国家管网集团准入客户(是/否) | |
重庆交易中心会员(是/否) | |
意向竞拍量(万方)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邮箱 | |
声明:本单位已仔细阅读并清楚知晓了本次交易公告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规则,对前述内容尤其是交易公告第七条规定的保证金相关内容已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同意授权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按交易公告处理保证金,自愿承担相关法律风险和后果。 |
注:本表项目请完整填写,不能留有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