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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关于开展中国石油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硫磺产品交易的公告(2025年第203号)

发布时间:2025-10-15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拟于10月20日,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交易中心)开展10月21日至11月30日交收的硫磺竞价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准入要求

(一)须具备重庆交易中心硫磺交易会员资质(需新注册交易会员的企业,请按照交易中心官网:www.chinacqpgx.com交易会员入会指南办理)。

(二)首次在重庆交易中心线上参与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硫磺产品交易的意向买方(贸易商、终端客户等企业),须为满足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对下游资质、资信等条件要求的贸易商、终端客户。客户应提供的资质证照及要求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硫磺);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

5.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文件真实性承诺证明文件;

6.其他国家各级行政部门要求的资料等。

有意参与的买方请提前向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报名。

二、交易信息

(一)本次交易价格类型为商品价(含税价格)。

(二)本次交易交收地点、竞拍量、最小交易量、具体交易时间如下:

交易时间:2025年10月20日上午11:00-11:20;

竞拍量:1000吨;

最小交易量:1000吨;

交收地点: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下属第一净化厂(陕西靖边县)、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下属第二净化厂(内蒙古乌审旗)、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下属第五净化厂(内蒙古乌审旗)。交收地点的具体供货量以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线下实际生产为准。

(三)请提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仔细查阅起拍价、竞拍量、交收期间等具体信息及电子合同文本。

(四)买方交易操作路径:交易管理-我是买家-竞拍响应-查询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硫磺交易场次-回应场次。

三、交易规则

(一)本次交易采用竞拍(竞买)交易方式,买方每场次可以申报多组量价信息,每组量价信息均可以按交易规则参与排序配对并成交,已申报的信息不可撤销或者修改。

(二)成交原则为“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三)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重庆交易中心交易会员管理办法、现货交易管理办法、交易会员资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规则以及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四、倒计时

(一)本次交易采用倒计时,即场次竞拍有效申报总量等于竞拍量时,系统自动触发倒计时,倒计时时间为3分钟。

(二)在倒计时长内,若无买方提出新的有效申报信息,则竞拍交易结束;若有买方提出新的有效申报信息,则竞拍交易倒计时自新的有效申报信息时刻起重新计算。

(三)场次到达交易结束时间时,交易强制结束。

五、标的和交收方式

(一)本次固体硫磺的交收期为2025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交收方式为线下交收,原则上交收期内应当按照成交量均匀交收,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买方应在提货前一日提前向卖方提报提货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提货量、提货地点),卖方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批复买方提货计划。

(二)买方自提:由买方自行安排符合要求的车辆提货,并向厂站支付30元/吨的装车费,同时须办理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运输手续。

(三)提货要求:

1.单车提货数量在正负1‰范围内视为合理误差,提货总量不得超过成交总量,且与竞拍成交总量差值不得大于70吨,否则视为违约(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有权取消买方后续参与资格,且买方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提货期限结束时,已提货总量与当期成交总量差值小于35吨时,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将不再安排剩余成交量提货。

3.提货期限结束时,因净化厂生产、设备原因停产减产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短供量,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若短供量大于成交量的20%,且买方选择继续提货,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将适当延长提货期限,确保足量完成供货,具体提货期限以双方协商为准。

六、交易保证金、服务费及履约保障

请交易会员提前入金并主动查询到账情况,及时将下列资金转入重庆交易中心对应的交易结算账户,确保账户可用余额充足,以免无法参加交易。

(一) 交易保证金

按申报金额10%交纳,即申报量*申报价*10%。

(二)交易服务费

按成交金额0.2%收取,交易服务费在买方申报时冻结,成交后扣收。

(三)履约保障

1.交易结束后,未达成交易的买方交易保证金将释放,可操作出金;达成交易的买方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继续冻结,预付款支付时等比例释放(履约保证金可作为预付款支付)。

2.交易达成后,买方须根据电子交易系统线上生成的交易确认单,在3个工作日内与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签订线下销售合同、计量交接及HSE合同。买方未按约定时间与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签订线下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冻结的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赔付至卖方。

七、货款支付及结算

(一)本次交易采用线上结算。买方应在交易达成当日(不得晚于交易达成后的3个工作日),通过重庆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卖方支付首期预付款(首期预付款金额=成交金额×1/2),应在2025年10月31日前支付剩余预付款。买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预付款的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交收期内,双方线下按月对账结算实际交收商品数量,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三)交收结束后,买卖双方完成最终货款对账,若有差额预付货款,应线下完成补缴或清退。

八、质量标准

固体硫磺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449.1-2021《工业硫磺第1部分:固体产品》标准,但产品气味及含水率可能出现瑕疵,产品质量具体以实际出厂品质为准,买方不得以上述产品瑕疵主张终止合同或要求任何赔偿。

九、其它披露事项

(一)因买方自身原因造成期限内未完成成交量拉运的,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费用。

(二)其它未尽事宜以重庆交易中心解释为准。

(三)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本公告,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重庆交易中心协助处理。
    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史博;联系电话:15991655659;

邮箱:shibo10_cq@petrochina.com.cn。

重庆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康;联系电话:17683863526。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