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近日,为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提升天然气管道运输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一是明确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原则上不再下放定价权限。二是明确实行统一定价模式,由“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实现与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有效衔接,助力形成“全国一张网”。三是明确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并对相关定价参数作了规定。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指导各地系统评估省内天然气管道建设运营和价格管理情况,加快完善相关政策,稳妥有序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