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实施“走出去”战略,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是根据中国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举措,是对二十多年改革开放政策的延续和提升,是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极大丰富。“走出去”战略源于石油资源问题。石油工业“走出去”的实践,不但使“走出去”战略的内容更加丰富,而且将使“走出去”战略的理论更加完善。
一、“走出去”战略提出的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背景
“走出去”战略提出的背景,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国际石油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和由此对我国造成的巨大冲击。1999年1月,石油价跌破了每桶10美元的十二年来的新低,10月份又涨破了30美元/桶的九年来的新高,价格涨了百分之二百。2000年年中,国际石油价格又居高不下,突破35美元/桶。1993年我国由石油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后,由于缺乏应对国际市场变化的手段,国际市场变动对我国的影响越来越大,“量价齐升”的问题非常严重。1999年1至2月,国际油价最低谷时期,进口原油297.94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了40%;1999年3月国际油价开始大幅回升,原油进口量也开始回升,当月进口原油433.25万吨,是2月的2.6倍;3月份,进口石油到岸价也在同步上升,比1-2月份提高了2.52美元/桶。但在这期间,石油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实物层面的对比关系实质上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有关专家认为,国际石油市场剧烈波动,是国际大资本操纵的结果,由于我国是最大的新增石油买家,此举多半是冲着我国而来。这样,石油安全问题受到了中央高层的极大关注。
(二)过程
“走出去”战略最早提出的,是时任国家领导人在2000年10月9--11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同年11月28—3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1年3月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时任国家领导人3月7日出席上海代表团的全体会议时,用较长时间谈到“走出去”的问题。2001年3月15日,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走出去”战略被列为新世纪第一个国家五年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
(三)主要内容
“走出去”战略源于石油问题,占有并利用国外油气资源是“走出去”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2000年10月9--11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同年11月28—3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前一个会是部署研究和制订十五规划,后一个会是部署2001年经济运行主要措施,在这两个会议上时任国家领导人都重点强调了重视石油安全,采取‘走出去’战略,以多种途径、多元化的思路来解决中国石油价格供给和需求的矛盾,打破西方大国对石油控制权的垄断。2001年3月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在出席3月7日出席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时任国家领导人在阐述“走出去”战略时指出:只有大胆地、积极地“走出去”,第一,才能弥补我国国内资源和市场的不足;第二,才能把我国的技术、设备、产品带出去,才能更有条件引进更新的技术,发展新的产业;第三,才能由小到大逐步形成我们自己的跨国公司,以便更好地参与全球化的竞争;第四,才能更好地促进第三世界的经济发展,增强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国际力量。
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在序言中谈到经济和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水、石油等重要资源短缺”。对于如何实施“走出去”战略,纲要第五篇“改革开放”第十七章“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中的第四节中集中谈了这个问题,纲要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能够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途径和方式。……支持到境外合作开发国内短缺资源,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置换。”
二、石油工业“走出去”的必要性
(一)油气需求趋势
1990年,我国原油消费量1.10亿吨,2002年达到2.46亿吨,年均增长率6.94%。石油和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由1990 年的17.7%提高到2002 年的23.4%。预测我国2005、2010和2020年石油消费量分别为:2.69-2.88、3.14-3.62、4.03-5.02亿吨,其中值分别为:2.78、3.37和4.47亿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要求越来越高,天然气需求增长迅速。198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130亿立方米,2002年达到301亿立方米。预计2005、2010和2020年将分别为650、1150和2500亿立方米,年均递增12.5%。
(二)油气供需缺口趋势
2002年我国石油产量为1.67亿吨,石油消费量为2.457亿吨,石油净进口量达8360万吨,石油进口依存度超过34%。
2010年国内原油产量预测中值为1.75亿吨,天然气产量低值为800亿立方米;2020年国内原油产量预测中值为1.58亿吨,天然气产量预测低值为1050亿立方米。
预计2005年,石油缺口0.88~1.08亿吨,天然气缺口100~150亿立方米;2010年石油缺口1.43~1.70亿吨,天然气缺口300~350亿立方米;2020年石油缺口将达到2.59~3.01亿吨,天然气缺口将达到1100~1450亿立方米。
国内石油产量增长远落后于石油需求增长,石油供需缺口迅速扩大。为此,更大范围、更大规模地利用境外油气资源,已成为我国的必然选择,石油工业必须实施“走出去”战略。
三、石油工业“走出去”的可行性
(一)世界石油消费大国均利用国外油气资源支撑本国经济
世界石油消费最多的10个国家中除俄罗斯以外,都要大量依靠国外石油资源满足本国需求。
参与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活动,是石油消费大国的共同选择。石油消费国积极支持本国石油企业走出去,甚至动用国家资源为企业打开进入境外勘探开发市场的道路。政府运用政治、外交、经济手段,甚至军事力量积极维护本国在海外石油利益。
日本政府早在70年代就制定计划,支持本国石油企业走出去,开展海外石油勘探开发。目前,其海外份额产量已占其进口总量的15%以上。美国的埃克森、谢夫隆德士古,法国的道达尔,意大利的埃尼等公司在总部所在国以外的石油产量都在60%以上。
(二)世界油气资源十分丰富,未来50年不存在枯竭的危险
随着人类对地下资源认识的不断深化,世界待发现油气资源量和最终可采储量的评价结果都有较大增加。2000年评价表明,世界待发现石油资源1280亿吨、比1994年评价结果几乎增加一倍,最终可采石油储量3567亿吨,比1994年评价结果增加14.6%。
近10年来世界石油储采比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2002年世界石油剩余探明可采储量1427亿吨,比1992年增加了4%左右。2002年世界原油产量35.6亿吨,比1992年提高了11.6%。2002年石油储采比达到40.6。
世界油气资源分布极不均衡,主要集中于中东、北美和前苏联地区。2002年中东石油剩余探明可采储量934亿吨,占全球的65.4%。天然气剩余探明可采储量中,中东56.06万亿立方米、占全球的36%,俄罗斯47.57万亿立方米、占30.5%。
(三)石油工业“走出去”的有利条件
1、综合国力优势
经过几十年建设,我国已形成较完善的经济体系,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外汇储备连年增长。综合国力提高和国际收支状况改善,使我国有条件在国际市场进口油气资源,同时实现由以资本输入为主向资本输入与输出并存的转变。
2、政治优势
境外石油勘探开发活动从来就是与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我国不称霸的大国形象和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地位,使许多发展中的石油资源国都希望得到我国政治和经济上的支持。我国与多数发展中的石油资源国存在传统友谊,在人权等国际事务中有着共同利益。为我国利用境外油气资源,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3、外交优势
良好的外交关系是境外石油勘探开发的基石。我国一贯支持阿拉伯民族正义事业,受到阿拉伯世界的普遍赞扬。在共同的国际斗争中我国与非洲国家建立的深厚友谊,有利于我在非洲开展石油合作。我国与中亚产油国和俄罗斯同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加强能源合作是各方的共同愿望。
4、市场优势
我国不断增长的石油、天然气需求,形成了市场优势。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世界石油市场将供过于求,天然气供应能力过剩问题将更加突出。石油资源国,特别是天然气资源丰富的国家,越来越需要我国的市场。近年来,出于对我国市场优势的认识,一些国家或国家石油公司主动与我进行能源对话、希望发展双方的油气合作,提出欢迎我国石油公司参与其上游油气田资源开发。
5、企业优势
我国石油工业经过50多年发展,已形成完整的、有特色的石油勘探开发技术体系和较强的国际贸易能力。我国石油公司是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大公司,且有成龙配套的技术服务装备和技术服务队伍,可提供从地质勘探、石油开发、管道建设、炼厂设计施工等一系列综合服务。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等公司已在国际上建立起大公司形象,拥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实力。
四、石油工业“走出去”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走出去”取得的成绩
石油工业最早实施“走出去”。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石油企业在党中央和国务院正确决策指引下,尝试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活动。先后筛选、研究和评估境外50多个国家、上千个项目。目前,已累计签署37个海外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合同、2个管道项目合同、1个炼油项目合同、1个化工项目合同和若干个石油技术服务合同。2002年,我国石油企业在境外的原油权益产量已超过1500万吨,天然气权益产量24亿立方米。我国石油企业已在苏丹、哈萨克斯坦、委内瑞拉和印尼等国形成了若干千万吨或百万吨级生产能力的油气基地。经过境外油气勘探开发实践,锻炼了队伍,扩大了影响,进一步了解了国际惯例,为加快走向海外市场打下较好基础。
(二)“走出去”遭受的主要挫折
1、收购俄斯拉夫石油公司
2002年10月9日,俄总理签署了关于出售斯拉夫公司74.95%国家股份的指令,中石油递交了有关申请材料,并获接受。受俄总理委托,在斯拉夫公司竞拍前,俄经济发展与贸易部长和俄能源部长分别会见了中石油代表,明确提出希中石油退出竞拍,理由是中石油收购俄国有资产不符合俄私有化的政策取向。同时,俄杜马以255票赞成、63票反对通过了一项声明,明确要求俄政府拒绝中石油参加此次竞拍。俄国内部分媒体也进行负面报道,指责中国有战略图谋,俄存在来自中国的劳动移民、人口威胁等政治经济压力。在12月18日竞拍之前,中石油退出该项目。
2、收购哈北里海油田权益
2003年3月,中海油和中石化与英国天然气国际有限公司(BG)签订协议,分别以6.15亿美元收购该公司在哈萨克斯坦北里海项目十二分之一(8.33%)的权益。该项目位于北里海北部哈萨克斯坦水域的极浅海部分,水深3-7米。项目共有17个区块,面积共5600平方公里。该项目包括1个世界级特大油田卡沙甘(Kashagan),1个发现区(Kalamkas),3个远景区(Kashagan SW,Kairan,Aktote)。卡沙甘(Kashagan)油田是项目的主体,卡沙甘油田地质储量为383亿桶,预测可采储量为143亿桶,是世界30年来的最大发现。油田的开发寿命约为40年,该油田预计在2006年投产,高峰期产量可达120万桶油当量,产量高峰稳产期可持续15年。该项目由多个国际著名跨国石油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股东为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 )(1/6股权),壳牌( Shell )(1/6股权), 阿吉普(ENI/Agip)(1/6股权)为作业者,法国道达尔菲里佛(TotalFinaEif)(1/6股权),美国大陆·菲利普斯(ConocoPhillips)(1/12股权)和日本英派克斯(INPEX) (1/12股权)。5月中旬,因项目现有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导致交易无法实现交割,协议终止。
(三)“走出去”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行体制尚存较多不适应
境外勘探开发环境复杂,争夺日趋激烈,国外大石油公司千方百计挤压我国石油公司发展空间,加之我利用境外油气资源起步较晚,缺乏国家专项法规指导,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形成合力。我国石油消费市场巨大,受现行体制影响,经贸、境外油气勘探开发互动、互促的协调机制还没有形成,越来越大的进口规模没能作为市场换资源的筹码充分发挥作用。国内有关部门对利用境外油气资源工作的管理、协调尚未理顺。
2、对外能源合作尚需系统外交政策指导
世界主要消费国为确保油气稳定供应,均将石油作为其外交工作重点。目前,经济工作已成为我国外交活动的主要内容。石油问题,越来越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油气展开的外交活动日益频繁。相比之下,由于我国缺乏系统的能源外交政策指导,对资源国油气资料的收集、分析尚不深入;对资源国与油气有关主要社会力量的了解、接触尚不充分;对我石油公司在当地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尚不到位;对外交支持机制尚未形成。故尽快制定以油气为核心的能源政策,已成为当务之急。
3、扶持政策尚不完善
现行项目审批不能很好地满足境外勘探开发项目招标的时效要求。项目限额过低,审查内容过宽、环节过多。外汇管理与投资决策管理关系不顺。投资政策、税收政策未充分体现国家对境外油气勘探开发的支持。从近年来的实践看,迫切需要尽快出台一个明确的扶持境外油气勘探开发活动的管理办法。
4、石油企业的境外投资活动尚需政府资金政策支持
石油工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勘探资金沉没风险大。国际大石油公司年均勘探开发投资在50亿美元以上,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石油企业十多年来海外勘探开发投入不超过30亿美元,与国际大石油公司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从加快资源的占有和项目的获得角度看,加强对境外油气勘探开发活动的资金政策扶持,是十分必要的。
5、勘探开发技术尚需更新和发展
我国石油企业在国内主要基于陆相沉积理论,而境外主要是海相沉积。在技术、手段和装备上,都不能很好适应境外石油勘探开发的需要,在管理、标准和规范等方面,还存在与国际接轨的问题,我国公司还有一个适应过程。
6、复合人才缺乏,尚需系统培养
我国利用境外油气资源尚处初始阶段,对国际石油市场的把握、国际投资策略、当地法律和跨国经营运作较生疏。由于人才等原因,在石油贸易和境外项目运作过程中,信息滞后、反应迟缓。人才缺乏,是影响利用境外油气资源的一个极端重要问题,必须加快熟悉技术、经济、商务、法律和管理等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五、石油工业“走出去”的基本指导方针、目标和策略
(一)基本指导方针
要统一规划,采用政治、经济、外交等手段,加强指导和协调,形成既灵活反应又统一对外的机制,促进与油气资源国和国际大石油公司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
要实现进入方式多样化;要坚持油气并举、海陆并进、全面研究、重点突破;要坚持两条腿走路,以开发境外油气资源为主攻方向,以市场换资源,以油气贸易促进境外油气勘探开发,以油气勘探开发带动油气全面合作。
要不断创新,进一步深化石油企业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国际竞争能力,培育国际一流的大型能源公司。
要清醒认识到利用境外油气资源的复杂性;要长期打算、循序渐进、锲而不舍、量力而行;要把扩大利用境外油气资源,与对外工作和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密切结合,相互促进。
(二)战略目标
在合理利用本国油气资源的前提下,确保实现合理价位上稳定、安全的油气供应战略目标。
(三)应采取的战略
为实现“走出去”利用境外油气资源的战略目标,需要实施国家一体化、多元化、大公司三项战略。
1、实施有效有序推进的国家一体化战略
根据经济发展总要求,国家制定境外油气利用的整体规划,构建政治、经济、外交、贸易等有机结合、统一对外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逐步形成政府、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企业分工明确、程序简化、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确立国家政府部门境外油气项目审批的一站式工作模式。同时,要求在我国石油公司之间建立有效的协商机制,形成合力,维护国家利益,充分发挥各企业的优势,有效利用境外油气资源。
2、实施灵活有效的进入方式多样化
要以贸易促合作,利用国内石油公司与世界主要产油国、大石油公司良好的合作关系,为进入产油国和开展与国际大石油公司的合作牵线搭桥;
要以市场换资源,对我出口的石油应有一定比例由我国石油公司生产;要积极推进中东产油国带资源来我国设立大型炼油项目;要鼓励我国石油公司参股引进LNG的上游资源开发。
利用境外油气资源,要坚持互惠、互利原则,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与目标地区和国家形成互补交换关系。中东国家关注的是资源安全,我国的市场资源有助于在中东国家获得勘探开发项目,与之形成市场-资源交换关系。俄罗斯和中亚国家关注的首先是通道安全,我国油气战略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潜力对其极具吸引力;俄罗斯工业基础雄厚,尤其是军工技术先进,具有资本和产品输出的强烈愿望,我国可通过大型油气管道建设和其他大型建设项目、大型采购项目与之构筑经贸-资源交换关系。非洲国家关注的是振兴本国石油工业的资金安全,我国可以与之形成投资-资源交换关系。
3、实施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战略
我国石油公司已初具规模,但是国际化程度低,需加快发展国际化经营业务。通过持续利用境外油气资源活动做强做大,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世界级大型跨国能源企业,打造石油企业航空母舰。四大石油公司要成为利用境外油气资源的主力军。利用境外油气资源要严格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不断提高获取境外油气资源竞争能力。不断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股权多元化的公司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际化经营,加快从国内公司向国际石油公司的转变。鼓励和支持石油公司在境外按照国际惯例收购、兼并公司或资产,必要时允许用国有股置换,以实现境外油气资产跨越式增长,全面提高企业竞争力。从事境外油气资源利用的企业,要打破部门界限,服从国家整体利益,做到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有机结合。
(四)工作重点地区
地区选择应从多方面考虑,主要选择标准应有八个方面:油气资源潜力,资源国的开放性,合同条款,政治稳定性,基础设施条件、两国关系、地缘政治和运输的便利。
六、石油工业“走出去”的保障措施
(一)服务政策
1、实施国家一体化战略,做好政府服务工作。国家制定利用境外油气资源中长期发展战略、策略和方针,提出实施目标、重点政策和措施。抓紧制定利用境外油气资源国家地区标准。建立利用境外油气资源统计制度和方法。在完善和发挥境外协调机制应有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制定利用境外能源资源国家管理条例,对国家有关企业开展的境外能源资源的勘探开发行为进行规范。
2、建立和完善简洁、快速、高效的审批制度,包括投标、立项、外资管理、外事手续等。做好投资项目管理,提高决策工作效率。协调机制项目管理主要集中在三方面:投资许可决策;对无序竞争的判断和处理;对如何动用国家资源(包括政治、外交及其他经济手段)支持项目进行评估。一是根据协调机制的协调结果,对项目投资予以许可,并针对境外石油收购或投标项目时效性强的特点,根据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精神,为境外石油投资项目建立一站式快速审批通道。二是在境外油气开发项目中,根据拟定的国家利用境外油气资源的战略规划,确定重点投资地区,本着国内外一盘棋、上下游一体化的原则,集中力量,对境外油气资源开发统一部署。三是政府主管部门要强化服务职能,协调发挥外交(包括驻外使、领馆)、情报部门等各方面的综合优势,协助企业作好投资决策。同时,统筹考虑国家资源的使用,以发挥国家综合优势。
3、健全政府信息服务体系,建立信息网和专家咨询制度,全面收集和分析我利用境外油气资源战略地区和国家的政治、经济、外交、军事、文化等情况,跟踪油气市场变化,建立简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形势分析会和对外发表政策白皮书,及时向国务院提出报告和建议。国家主部门设立信息收集处理中心,及时掌握并向各企业反馈情况,加强内部信息沟通,减少各企业重复性前期工作投入,为建设企业间联络对话机制打下良好基础。
4、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制定具体监管办法,并组织有关情报部门,对世界经济、政治、能源生产和消费重大事件进行深入追踪,对主要能源生产和消费国政策进行系统研究,并从中长期发展趋势对世界经济、政治、能源生产和消费问题提出分析,提高应对短期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石油公司应立足自身特点跟踪国际能源形势,制定经营战略,指导自身经营行为。国家预警机制研究主要集中在利用境外油气资源的国内外环境研究,企业研究则应侧重于机会和项目风险方面的预警研究。
5、要坚持在确保国家整体利益下的相辅相成、互补互利原则。要以强调合作为主线,淡化石油公司利用境外油气资源的政治色彩,适时调整对外宣传口径,努力形成“少说多做”、“只做不说”的对外形象。在做法上,要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先易后难,逐步发展;要韬光养晦,不图虚名。对于恶意阻扰、破坏我企业在境外石油投资的少数外国公司,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开放国内市场等方面采取必要的制裁措施,为今后我企业工作减少阻力。
6、由国家政府部门牵头,组成境外石油投资协调小组。协调小组负责定期不定期的信息报告和沟通。在逐步完善协调小组组织建设的基础上,探讨设立专项协会、企业间联络对话机制等其他形式以形成综合的境外石油投资协调管理制度。
(二)外交政策
1、积极稳妥地开展能源外交。对我国拟进入的重点国家,重点关注该国石油领域。要利用我国在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地位和驻外使领馆常设机构,为我国在世界主要资源国争取利益创造条件,与美国、英国等大国进行各种方式的工作,争取我最大利益。
2、加强宏观管理,发挥整体对外竞争优势。
3、加强多双边国际合作。加强与石油资源国签订政府间在石油领域开展合作的协定,通过政府间合作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为我石油企业利用境外油气资源创造机会、提供帮助,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开展对外工作,与有关国家签订投资保护协定和执业资格互认协定。运用国际性法律和当地的法规,维护我国企业的权益,避免歧视性待遇。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多双边关系,如上海合作组织投资与发展论坛,中美、中俄、中哈、中印(尼)、中伊(朗)、中委等能源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相互关系,积极实施能源多元化战略。大力推进东北亚能源合作大框架,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就能源问题进行积极合作。
(三)投资政策
1、项目审批。简化审核内容,国家将主要审核项目的投资主体资格、投资方向和投融资条件,不再审核和评估项目本身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只批准项目建议书。项目批准后,项目单位即可对外签约,外汇、海关、银行等部门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办理手续,不再进行重复审批。考虑到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中化等具有较强的跨国经营实力及经验,并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可赋予四家企业一定的开展境外石油投资及在境外设立企业等机构的自主权。
2、境外融资。国家保证进行从事海外石油勘探开发活动企业拥有足够资本金,使其具有较强资金实力。在试验期内,国家提供一定支持,必要时可提供财政担保。允许有关企业在境外以发行债券、股票等筹集石油勘探开发资金。
3、信贷。由国内有关商业银行对实施利用境外油气资源战略企业,提供一揽子授信额度,为这些企业在全球各地的占有和利用海外油气资源提供资金支持。为国外石油开发项目或以国外石油产品支付货款的项目,给予出口信贷支持。信贷额度上,建议可以达到项目所需资金的70%,贷款利率上按财政资金贷款利率计算。
4、外汇。给予四大石油公司一定“人民币换汇”额度,企业以自有资金进行国外石油开发投资的,经批准可购汇出境。放宽外汇汇出或购汇审批限额,5000万美元以下可由公司审批。为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汇储备,支持境外石油投资项目,国家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外汇额度,用于项目经批准后的企业使用人民币购买国家外汇。实行外汇管理备案制度,允许企业将境外利润存在境外或汇回国内后允许自由汇出,便于境外项目滚动发展。对于企业以人民币资金(如出口实物资本)在国外形成国家所有的外汇资产,可视同为外汇收入的实现,允许办理退税和结汇。
5、份额油(气)。对于份额油(气),应纳入国家油气平衡,对运回国内的境外份额油气产量视同国内油气产量,进口时不需进口配额和许可证,只需登记备案。
6、风险基金。国家建立100亿美元的海外石油勘探开发风险基金。在试验期内主要用于支持四大石油公司的海外石油勘探开发活动,失败则列入沉没成本。风险基金支持力度,可达项目资金需求的60%。风险基金来源,可包括国家财政部分专项拨款、油气消费产品征收消费税、进口油上缴的部分税收和国内征收的石油天然气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等。
7、保险。考虑到境外石油资源勘探开发主要在发展发展中国家,为了降低投资风险,规避企业因政治风险遭受的损失,政府主管部门与政策性保险公司共同研究建立境外投资风险保障机制,为境外项目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境外投资保险,以及与之相关的担保服务等。对国别风险较大的项目,要求充分利用境外投资保险机制,办理有关投保手续,规避投资风险。发挥政策性保险公司的作用,为有关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和风险管理服务。
8、民间资金。考虑到利用境外油气资源资金需求量巨大,在企业自筹、国家支持的同时,要抓紧研究引导和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利用境外油气资源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四)税收政策
1、工作开展初期,对于实施利用境外油气资源战略的我国国有石油企业,建议国家在3~5年内对其境外勘探开发收入免除所得税,让其享受外商在我国投资优惠政策;其沉没成本可作为企业递延资产,分年度进行摊销,便于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2、尽快与我有项目合作的国家签订避免双重税收协议,以确保海外经营企业不重复交税。对于境外石油项目投资中的实物部分(机器、设备等),可视同出口给予减免税待遇,出口时可先退税,待投资回收后,再将外汇汇回在海关核销并结汇。份额油进口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退税资金定向用于境外油气勘探开发。
3、对重大项目可规定免税期或者规定在前期勘探投资全部回收后才征收所得税。同时,建立风险勘探减免制度,规定每年所得税按一定比例减免和返回,但必须用于下一个税收年度的风险勘探。
(五)技术政策
1、要重视技术结构调整,加强技术储备工作。针对我国主要基于陆相沉积理论进行国内勘探开发技术的特点,要及时转变技术结构和技术方向,要组织制定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
2、针对境外油气田,加强海相沉积勘探开发技术研究,加紧研究适应境外油气勘探开发的关键技术。要将适应境外油气勘探开发技术研究列入国家科研规划,在基础理论研究和重大储备技术、装备研究方面加大针对性投入。
3、海上勘探开发机会相对较多,勘探开发技术存在一定的转变难度。在境外勘探开发过程中,我国石油公司勘探开发和装备要尽快适应技术转变过程。
(六)人才政策
1、要专题研究和出台人才政策,从政治、经济、外交、能源、军事、信息、文化、商务、电子等方面加快人才培养,要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培训和建立熟悉国际惯例,能与国际石油大亨打交道的、适应利用境外油气资源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2、各公司须抓紧解决人才问题。不仅培养人才,更要靠事业、待遇和感情吸引人才,特别是一些已在国际大石油公司工作过并有实际经验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同时,要解决好利用资源国人才的工作,以努力降低企业商务成本,避免再走弯路。
七、石油工业“走出去”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一)应深入研究国际石油勘探开发领域的政治环境和惯例,减少阻力
北里海项目是我国石油公司第一次与西方主要石油公司的直接碰撞。要从北里海项目的失败中反思,寻找正确的收购兼并策略。
首先要选好伙伴。要深刻理解国际大石油公司与我国石油公司在国内合作的成分大一些,但在国外则完全是竞争对手。国际石油合作中,不仅要与西方大石油公司,更要与发展中国家石油公司合作。其次,要选好进入的方式,避免形成与西方石油公司的正面冲突。第三,国内石油公司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就北里海项目而言,中石化与中海油同时出击同一地区的同一项目,被外电批评为存在战术安排上的错误。第四,由于国际大型油气资产权益收购项目都面临现有股东行使优先权的问题,可研究采取并购公司等其它方式。
(二)“走出去”的表述问题
“走出去”,即占有并利用境外的油气资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服务,虽然形象地说明了其作用,但是它过于直白,已在国际社会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引起了一些国家的戒备心理。“走出去”含义单一,主要指境外的勘探开发活动,没有包括石油贸易。建议对外宣传时,使用“积极开展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国际石油天然气领域合作”为宜。
(三)政府应该加强内部引导和调控
加强内部引导和控制,多关心、多帮助。从政府来说,更多地应是制定政策,提供条件,引导企业,搞好服务。从事境外油气合作的企业,应更多地注重合作的商业属性,按照国际惯例冷静处理遇到的问题,避免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要引导国内舆论宣传,避免新闻机构过分炒作我国境外油气具体项目。
(四)对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困难应有清醒认识
要有长期打算,循序渐进,量力而行。作为国际石油市场的一个新兴进入者,我国石油企业在境外获取勘探开发项目将面临一系列严重的政治、经济、外交、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困难,在国际大石油公司的夹击下获得大项目、好项目的难度很大。我国利用境外油气资源有一个发展过程,要以合作带动境外油气资源利用,要积极稳健推进,积小胜为大胜,切忌急功近利。决策者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境外油气勘探开发的艰巨性、长期性应有清醒的认识。
(五)要处理好油气走出去与国家走出去整体战略关系
通过依托油气走出去,促进其他行业产品、技术、设备、劳务走出去。要积极鼓励国际资本参与我国勘探开发,也要支持资源国和大石油公司带资源到我国进行油气合作。妥善利用境外油气资源与其他能源协调发展的关系、处理好走出去与引进来的关系,通过扩大引进来,实现加速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