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多主体供应格局加快形成。上游勘探开发方面,除三大石油公司、延长集团外,40多家企业进入油气上游市场,包括新疆、内蒙古、浙江等地区的省属能源企业及民营企业等。LNG进口方面,已形成三大石油公司、省属能源公司、城燃公司、燃气电厂、贸易公司等多元化进口格局,进口主体超过20家。LNG接收站运营主体日益多元化。截至2024年,我国LNG接收能力达到1.44亿吨/年,运营主体达到16家。
“全国一张网”构架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公平开放持续推进。截至2024年,我国已建成天然气长输管道12.8万千米,干线管道初步实现应连尽连;浙江、广东等省管网公司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在物理设施和运行机制上进一步融入“一张网”。管网、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积极推进公平准入,开展实质业务的托运商数量超200余家。
终端城市燃气市场已形成多元化市场格局。国家取消城燃环节外商准入限制、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目前已形成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港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多元化市场格局,市场主体超过3000家。国家持续完善特许经营制度,严格中期评估、退出机制等,鼓励城市燃气整合重组,促进规范经营,保障运行安全。部分省市开展了城市燃气“一城一企”改革,推动行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市场化定价范围逐步扩大。国家按照先非居民后居民、先试点后推广、先增量后存量、边理顺边放开原则推进气价改革,建立起以基准门站价格为核心、政府管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价格体系,市场化定价范围逐步扩大,价格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上海、重庆等多个天然气交易中心成立,价格发现作用逐渐显现。干线管输价格由“一线一价”“一企一率”调整为“一区一价”。大多数地区建立了非居民终端气价上下游联动机制,居民气价联动性增强。
纵深推进市场化改革为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天然气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能源,为进一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未来我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仍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持续推动基础设施公平开放和有效监管。一是持续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扩大管网覆盖范围并提升储气调峰能力。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公平开放实施细则,健全托运商准入、管容罐容分配、管网运营调度等方面的规则细则,提升基础设施信息透明度。三是建立健全天然气管网监管制度和监审办法,制定规范的监管程序;加强基础设施成本和价格监管,完善成本监审制度,建立成本信息的报送、审核和披露制度。
深化终端燃气领域市场化改革。一是完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制度。督促各地推进燃气项目阶段性评估,统一评估标准体系,对整改后仍难以达标企业的特许经营权予以收回;完善特许经营权退出机制,强制不具备城市燃气运营资质和能力、出现特大重大事故等企业退出市场。二是持续推进“一城一企”改革。加强对城燃企业安全运行、合规管理等方面的监管,鼓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水平。
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一是完善现有门站价格机制,进一步扩大市场化定价范围,逐步取消对进口管道气的价格管制,通过价格信号引导国内增储上产和进口气稳定供应,促进天然气在低碳转型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完善终端环节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各地建立价格联动机制,优化联动周期、联动方式,确保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