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一季度能源形势、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解读《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们提到促进《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在支持民营经济参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哪些创新措施?
【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徐欣】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若干举措》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措施。
第一,开辟投资新赛道。新型能源体系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能源体系。《若干举措》发挥民营经济主体多元、形式多样、运行灵活、市场敏锐度高的优势,既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发展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核电、油气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民营企业在充电设施领域加速发展,截至2024年底,规模以上(运营1万台以上充电设施)运营商中民营企业占比超80%。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新核准5个核电项目,引入一批优质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民营企业所持股比均达到10%以上。《若干举措》出台后,将进一步助力打造能源领域新的投资增长点,推动民营经济成为能源低碳转型、能源安全保障、地方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力量。
第二,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一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能源变革。目前,一大批民营企业深度参与智能电网、储能、氢能、可再生能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能源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民营企业参与的前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约占50%。《若干举措》将持续推动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能源技术创新模式,鼓励民营领军企业参与研究制定重大能源科技战略规划、政策标准,鼓励国家科技创新平台与民营企业协同合作,支持民营能源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转型升级,为民营企业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第三,构建发展新环境。新型能源体系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若干举措》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关系,促进公平准入、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健全市场准入,支持民营施工企业积极参与电网建设。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引导民营企业便捷进入能源市场。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诉求渠道,减少执法干扰。提升服务效能,降低办电成本,预计未来五年新增低压办电“零投资”受益主体超100万户。简化审批流程,多举措打造民营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的能源领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