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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策略对我国天然气管网发展的启示

原创:交易交收部 翟一思 发布时间:2022-03-02

管道运输是天然气供应链环节中的关键一环,是衔接市场供需两端的桥梁。推动管道运输市场独立,将运输价格从气价中分离,是推动天然气市场化发展的关键一步。观察美国管道天然气运输定价策略的演变过程,对研究我国天然气管网发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美国管道运输定价策略的演变

美国管道运输定价策略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经过60多年的发展逐步成熟,主要经历了初步探索阶段、“两部制”改革阶段以及管道运输定价策略成熟阶段。不同阶段政策推动了美国天然气管网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发展。

(一)初步探索阶段

1938年以前,美国管道天然气市场属于供销一体模式,政府缺乏对管道公司的监管,导致管道公司垄断经营,天然气管输定价被管道公司把控,市场化程度低。《体积法》(Volumetric,1938)的颁布,是美国联邦机构针对管道运输这一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的初步探索。《体积法》规定:所有成本均通过定价中的“使用部分”进行回收,即“输气收费、不输气不收费”。没有将管输费进一步细分为管输容量费和管输使用费,业内将这种管输定价模式称为“一部制”管输定价。这一方法是对管输市场定价的初步试验,在一定时期内卓有成效,但这一政策天然存在弊病不可忽视,因为无论是否输气,以固定资产折旧为主的固定成本都会发生,“不输气不收费”的政策致使固定成本的回款很不稳定,前期投资无法稳定得到回收,抑制了管道基础设施的投资。

(二)“两部制”改革阶段

“一部制”法简单划分的定价模式使得固定成本无法有效回收,导致管道投资建设积极性不高,进而抑制了管输市场发展。联邦政府因此提出“两部制”改革方案来解决上述问题。1942年,美国联邦政府提出了固定变量法(FV),首次将管输定价分成两部分,使用成本全部通过定价中的“使用部分”进行回收,固定成本全部通过定价中的“容量部分”进行回收。“容量部分”的回收根据上下游客户预定的运输容量进行分摊,与用户的用气量无关。这种设计可以让管道建设的前期投资有更稳定的回报,同时降低管道的使用费,有利于提升管道利用率,激发投资积极性。这是“两部制”探索的标志性事件。

由于固定变量法将固定成本的回收全部压在了有预定容量的固定用户身上,可中断服务用户搭了便车,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这一定价策略对市场产生了抑制作用。因此,美国在1952年和1973年颁布了《大西洋海岸法》(Atlantic Seaboard)、《联合法》(United),规定了固定成本在定价的容量部分和使用部分中的回收比例(《大西洋海岸法》规定:固定成本的50%从“容量部分”中回收,50%从“使用部分”中回收;《联合法》规定:固定成本的25%从容量部分回收,75%从使用部分回收),主要目的是让成本的发生与成本的责任相匹配,保证费率的公正合理。但由于人为的设定比例不尽科学,且替代能源的竞争以及当时美国保护下游企业的强监管行为,导致了70年代美国天然气的严重短缺,严重挫伤了天然气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迫切需要政府对市场进行调节,制定合理的政策,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三)管道运输定价成熟阶段

为了促进天然气管道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解决人为设定固定成本分摊比例的不合理问题,保证费率设计公平公正,结合过往改革的经验,美国修正了《固定变动法》(MFV,1983)、《直接固定变动法》(SFV,1992),科学处理了成本与定价的关系,推动了天然气管道运输市场进入成熟阶段,其中规定:容量部分定价与客户接收天然气的最基本权利相关,还与维持系统充足的管容以满足市场对管容最大化或峰值的需求相关。同时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设定了管输费率表,容量部分仅向有预定容量的大客户收取,使用部分向大客户收费低,向小客户收费高,并且规定了总体超预定容量部分的费率以及日间非计划部分的惩罚性费率(是正常费率的10-20倍)。这样的设计不仅厘清了成本与定价的关系,促使下游客户合理安排天然气需求,降低输气成本,进而起到调节管输市场、管输利用最大化、缓解高峰期输气压力的作用。

固定变动法和直接固定变动法的最大区别在于权益资本的回收,前者将股本回报安排在“使用部分”回收,最大的问题在于“使用部分”回收不稳定,使股本回报暴露在风险下,但是在推进管输市场化的过渡期,这样的设计被证实为管道提供了适当的激励机制,使其更具竞争力。

美国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改革,通过不断调节管输费率,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促进了管道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实现了管道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当前美国天然气管道建设总里程位居世界第一,达到55万公里,其中州际管道、州内管道分别占70%和30%。从管道市场参与角度看,据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官网显示,每年给委员会缴纳年度费用的管道公司数量达到171家,用户输气费用大大降低,其中固定用户的综合费率下降了32%,可中断服务用户在高峰期的费率下降了30%。

二、  美国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考虑的因素

从美国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策略变迁中来看,美国制定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政策主要考虑了行业特殊性、管道运输自身特点、各参与主体利益博弈等方面问题,具体如下:

一是天然气管道运输通常被视为自然垄断行业,需要政府的强监管,其定价一般纳入公共定价的范围,即政府直接制定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使这些服务得到最有效的使用。

二是天然气管道运输量和运输距离是影响成本的关键因素,输气量越大、输气距离越长,相对应的总成本就越高。

三是天然气下游用户多样化,不同类型用户(工业、商业、居民)价格承受能力存在差异,表现为不同的价格需求弹性。

四是按照成本是否以实际发生的运输天然气行为而变化,将总成本划分为“使用成本”和“固定成本”(通常在总成本中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左右)。这两类成本如何分摊到定价中的“使用部分”和“容量部分”,是多年来美国天然气定价改革所考虑的关键问题,尤其是固定成本的回收,更是衡量管输定价是否合理,是否促进管道市场发展的重中之重。

三、  对我国天然气管网发展的启示

(一)分阶段改革,制定合理的“两部制”定价方案

制定合理的“两部制”定价方案,是天然气管输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合理的“两部制”定价方案能够从源头上解决管道建设前期投资的回收问题,促进管道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将成本发生与成本责任一一匹配,保证费率的公正合理,调动天然气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能够大大减轻客户的负担,降低用户输气成本。

结合天然气管道运输的自身特点,吸取美国的改革经验,针对我国当前天然气管道建设仍需加快的实际情况,应在设计费率时,偏向于管道建设运营商,适当提高投资收益率,使其更快收回前期投入成本,吸引资本进入管道建设领域。当我国天然气管道建设完善到一定程度时,再调整费率,使其符合市场规律,使管道商的收益回归合理区间。另外,为避免价格承受能力较低的居民和商业用户的输气成本短期出现大幅波动,建议分年度逐步提高固定成本在容量部分中的分配比例,合理设置波动区间,将容量费率逐步调整至合理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天然气管输市场独立,完善通过管输价格调节天然气消费峰谷差的机制

回顾美国的改革经验,可以发现管道运输环节能够有效地调节整个天然气市场关系。通过设计管输费率表,能够最大限度地提升管输能力,缓解高峰期管道运输压力,引导市场需求不扎堆、不拥挤。以前国内天然气价格包含了管输价格,市场调节只能使用气价调节这一个手段。国家管网集团的成立,标志着深化油气体制改革迈出关键的一步,长输管道已单独实施定价,宜进一步推动管输独立,让管输价格也能作为除气价外的第二个调节工具,完善通过管输价格调节天然气消费峰谷差的机制,更加灵活地缓解冬季用气高峰期的压力。

(三)拓宽管道投资建设资金来源,加快管道基础设施建设

截至“十三五”末,我国天然气管道总里程为11万千米,美国天然气管道总里程为55万千米,与其对比,我国管道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快。从美国天然气管输价格策略变迁的历史中可以发现,能否吸引管道建设投资并合理回收投资回报是定价考虑的关键因素。可以采取央地共建、引入民间资本或外资、上下游共建等方式拓宽管道投资渠道。为保证投资方合理收益,防止管道建设无序发展,有关部门可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建设项目的资本来源进行审核,在资金层面进行监管,制定不同的许可建设经营资本回报率,加快管道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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